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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七章 傻逼真多啊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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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);  大雨天打着雨伞晒太阳,真不愧是你呀,林狼王。

李无劫跟在林烨身边这几天,把这辈子花活儿都看完了。

他跑到狼巢,给自己和海德拉分别点了一份天价菜,吃完以后,这才磨磨蹭蹭来到城门口。

当然了,账是记在林烨头上的。

带着墨镜的他,这一路不知被多少人瞩目,尤其是与巡逻的顾青偶遇时,顾青眼里那仿佛看陌生人的目光,更让他坚信一点。

这个墨镜,绝对不止有隐藏气息这一个功能。

兴许还能改变容貌。

海德拉:有没有一种可能,他不想别人知道他认识你。

“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!”李无劫摆摆手,在周围巡视一圈,发现没有林兆生踪迹后,就准备回去睡大觉了。

低情商:我没赶上时间。

高情商:对方太强,速度太快,我追不上。

正待他思考该用哪句话作答之际,海德拉蹭了蹭他。

林家马车到了。

依稀能从被风撩起的窗帘后面,看到林兆生的侧脸。

他仿佛丝毫不惧怕被人认出来,也毫不畏惧被人跟踪。

马车行的很慢,游街似的出了城。

该死,去狼巢消费的事都被林烨那个老六算到了。

不过,现在摆在李无劫面前的,是另一个问题。

跟,还是不跟。

最后,他的理智没能扭过好奇。

跟,他倒想看看,对方在林子里藏了什么鸟。

收起海德拉,戴好墨镜,李无劫租来一匹一米五的骏马,追了出去。

马腿太长的话,他怕反超林兆生的马车。

租马耗费了点时间,等李无劫出城,已经看不见林兆生的马车了。

他拍拍马匹,道:“快点,先快点。”

矮马极通人性,一溜烟蹿了出去,速度比猎豹还快。

马眸中,隐隐含着泪水。

多久了。

他明明身负上古血脉,却因为无人赏识,沦落到没人要的下场。

这些年,老板骂它,小厮欺它,甚至女朋友都不跟它在一个马槽吃草,嫌丢进。

最近,更是扬言看上隔壁的马王,要跟它分手。

对于命运的不公,它选择容隐。

他深知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云便化龙。

今天,就是他化龙的时刻,他也要学着人类那样,歪嘴一笑,让那群劣马知道,什么才是真正的千里马。

它回过头,想记住这个伯乐的容貌,可……

伯乐呢?

刚刚还在马背上呀。

原来,它在下蹲发力时,高度刚好使李无劫双脚着地。

李无劫也就保持着骑马的动作,留在城门外。

这个动作,像极了某个风靡一时的舞蹈。

具体是什么,他有些忘却了,他只知道它的矮马跑了。

马跑了,是要赔钱的。

但他落款时用了林烨的名字,就算老板找人要账,要的也是林烨的账。

四舍五入一下,他不仅不亏,反而赚了。

但很快,矮马自己寻着马蹄跑了回来,从身后钻进李无劫胯下,把他驼了起来。

整个过程行云流水,无愧于它的坚持和努力。

在李无劫的指挥下,矮马很快找到林兆生的马车,保持匀速跟在后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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