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明润小说>历史军事>明末大海商> 178、约2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178、约2(1 / 1)

李府大宅中,书房内,李大正在仔细翻看手上的文册,这是刚刚与荷兰人签订的新商贸协议。

协议内容非常详实,规定了双方的交易时间、交易方式、交易价格以及纠纷的解决方案与流程。

比方说在交易时间上,则是每年10月份到来年5月份,与去马尼拉的时间是一致的,没办法,因为海上季风的影响,夏季风暴猛烈,风险系数比冬季航行高多了,好在现今八闽商行人多船多,南洋马尼拉与巴达维亚两条线完全应付的了。

还有在交易方式上,则是由马尼拉的西班牙作为保证人,荷兰人先行把银子交予西班牙人,然后八闽商行的商船队再前往巴达维亚,毕竟双方刚刚爆发大战,都彼此缺乏信任感,于是找上了西班牙人充当中间人的角色,用后世话说这叫“受托支付”。

至于每次贸易的交易价格,起初弗朗斯耍了一个心眼,说是以马尼拉的价格作为标准,但是被赵大宝直接否决了。

要知道赵大宝与南洋的欧洲人打交道多年,自然了解各地的市场行情,把货物从月港运到马尼拉有三倍的利,而运到巴达维亚,之前荷兰人为吸引大明海商去巴达维亚贸易,可是把价格翻到了五倍。

如果以马尼拉的价格作为标准,那八闽商行可就亏大了。

赵大宝直接提出,交易价格在马尼拉的基础上增加七成,荷兰人当然不会同意这个价格,因为当初荷兰人的高定价是为了吸引大明海商前来巴达维亚贸易。

现今可以预见的是,随着八闽商行前往巴达维亚贸易,以八闽商行的实力,荷兰人在南洋的商船运力会迅速饱和,自然也就不用再高价吸引其它客商了。

最终双方各退一步,交易价格确定为,在马尼拉的基础上增加四成。

协议的最后就是纠纷的解决方案与流程了,新约中规定:“如果双方贸易时出现了纠纷,首先双方沟通,实在沟通不了了,到时候会引入西班牙人与葡萄牙人作为中间方,八闽商行、荷兰东印度公司、西班牙人、葡萄牙人四方投票进行表决”。

这种流程目前来说对双方都算公正,至于中间人到底会不会偏袒一方,这个要等到有纠纷之后才清楚。

逐条看完协议之后,李大总体上是比较满意的,唯一遗憾的就是赔偿价格了,要知道光是战死与伤残护卫们的抚恤就将近花了17万两,这还没有算其它财产的损失,现在荷兰人只赔了20万两,己方肯定是亏本了。

上一章 目录 +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