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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七章 绿柳镇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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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);阿胶的速度比胖子快很多,只不过它有驴的血统,倔脾气上来了,谁说都不好使。

今天它的表现还不错,深夜出发,等到中午的时候,已经跨过两个行省,到了亚尔斯诺。

可能是跑累了,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跑了,在官道上,只是迈着小碎步慢慢溜达。

胖子又急又气,却无可奈何。

他没有召唤口哨,把阿胶弄丢了,剩下的路都得自己跑。

到时候又得脱的一丝不挂,家里的女人们知道后,会叨叨他一年的。

想想被一万只鸭子包围一年,胖子不自觉打了个寒颤。算了,慢慢走吧,不急这一时。

阿胶咧着嘴,尾巴甩的跟直升机一样,显然非常满意胖子的表现。

威逼利诱之下,它成为了塔利娅的宠物,但阿胶大爷的脾气,怎么会甘心成为别人的坐骑。

今天这只是它试探的一小步,等它逐渐摸背上这个胖子的脾气,总有一天会让他驮着阿胶大爷的。

“我曹!大哥你看这驴的尾巴,会发光唉!”

“别开玩笑了,驴尾巴怎么会发光……我曹!真的!”

“……”

阿胶即便迈着小碎步,速度也比一般人要快,很快就追上了前面的一只队伍。

发光的尾巴,引来这帮人的惊叹。

胖子打量了一眼他们,人数有小二十个,都是男人。

他们光着膀子赶路,身上浸出的油脂,在烈日的照耀下,反射着古铜色的光芒。

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,不是经常握枪,就是经常下地干活。

看他们身上铁血的气质,和行走之间的章法,第一种可能性更高。

这是一帮军人。

只不过手里的长枪,换成了扁担。

身上的盔甲,换成了麻衣。

“兄弟,你的驴尾巴为啥会发光?”

领头的男人好奇的问道。

“我在驴尾巴上,涂了荧光粉。”

胖子随口编造了个理由,行走江湖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跟他们解释什么叫【吞噬者】太麻烦,不如敷衍两句。

“哈哈,会玩,你这驴不错,尾巴摇的跟风车一样。”

男人爽朗的一笑,比划了个大拇指。

他有一嘴大白牙,耀眼的那种,看的胖子羡慕不已。

阿胶迈着小碎步,很快把他们甩到了身后,官道上已经看不到他们的影子。

不远处的路边,出现了一座小镇,拍了拍饿憋了的肚子,胖子决定前去吃口热乎饭。

镇口立着一块石碑,上面记载着这个小镇的名字“绿柳镇”。

人迹罕至的亚尔斯诺,除了几个资源型城市,就剩下这种建立在官道旁的小型城镇了。

西岚想要与寒月做生意,必须通过红水关。

亚尔斯诺,则是西岚行商的必经之路。

受到战争的影响,绿柳镇如今也是凋零不堪。

几个流着鼻涕的小孩,在黄土路上跑来跑去,激起一阵阵尘埃。

大人们坐在镇口的大柳树下,一边喝茶,一边打牌。

街上的商铺,十家关了九家,胖子好一番打听,才找到唯一一家营业的餐馆。

胖胖的老板兼厨师,见有客人上门,赶紧从藤椅上起身,穿上长袍遮住油腻的肚皮。

绿豆大小的眼睛,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客人。

靴子是上好的小牛皮,经过一百多道工序制成的。

即便风尘仆仆的赶了几千里路,轻轻一擦,依旧光可鉴人。

上身是一件靛蓝色罩袍,搭配紧身长裤,贵气逼人。

身上虽然没有佩戴,贵族独有的家族徽章,但见多识广的老板,依旧认出了眼前的胖子,不是一般人。

这应该是一个落魄的贵族。

在战争中丢掉了自己的全部家当,所以不好意思把家族徽章露在外面。

可只要掀开他的罩袍,肯定能在白色衬衫上,找到代表贵族身份的家族徽章。

“客人吃点什么?”

知道这是个贵族,许久没开张的老板,顿时咧嘴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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