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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一章 强制解约(2 / 2)

志勋被看得打了一个寒颤,连忙说道:“她没有联系我们。”

“没有?”李秀满眉头一皱,“那……。”他刚刚开口就闭上了嘴巴,心里有些踌躇。

李孝利,韩国性感女神,国民天后,一首《十分钟》将他推向了天后的宝座,而且拿下了韩国三大奖项中的两个,差一点就拿到大满贯。

这种势头,可以说只有李霖的《一个男人》可以相提并论。

而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S.M公司若是能够挖到李孝利,可以说是好处多多。

第一,S.M公司就有一颗顶梁柱,公司里的练习生和艺人也能够安定下来。

第二,S.M公司可以凭借着李孝利补足在solo歌手上的短板,从此不在被人鄙视为只能推偶像组合。

但最大的问题是,S.M公司当初和各大经纪公司签订的协议。

协议规定,各大经纪公司一致对外,压榨艺人,任何艺人想要反抗,其他的公司都不得收留,这样才能尽可能的维持奴隶合约的存在。

这纸协议当初存在的目地是为了防止一些经纪公司通过手段挖S.M公司的墙角,也好让S.M公司可能尽心的压榨旗下的艺人,将他们的血汗钱压榨出来。

而现在,这纸协议也成为了约束S.M公司的协议,让他们不得挖角。

“如果……。”李秀满犹豫了一下,“志勋,我说如果,我们现在联系李孝利,是不是代表我们S.M公司绕开了那纸协议?”

“毕竟是李孝利主动离开DSP公司的,而不是我们自己。”

他也很迟疑。

他想挖角,想要稳定公司,但又害怕挖角带来的后果,毕竟他来娱乐圈是赚钱的而不是搅乱娱乐圈的。

若是开启挖角大作战,艺人的身价恐怕会节节高升,经纪公司想要压榨艺人,在艺人身上吸血,恐怕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。

华夏,美国,莫不是艺人当家做主,经纪公司反而因为明星身价的问题,从而过着苦日子。

“社长,这是不可能的。”志勋道:“不管我们怎么说,只要我们动手挖了李孝利,DSP公司的社长就会觉得我们在挖角,从而报复性挖角,扰乱整个既定的市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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