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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读书种子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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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);  马家,是江都城里首屈一指的富商。

马老爷原先是江都府的一个地主,家里有足足千余亩地,如果不算那些官老爷以及那些勋贵宗亲,千余亩地已经可以算是大地主了。

因为田地多,马家自然囤积了不少粮食,到了马老爷,也就是马俊父亲这一代,便开始做起了粮食生意,马老爷颇有生意头脑,再加上家里粮食也多,十几二十年下来,几乎成了江都府最大的粮商。

其实这是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。

因为如果马家安心当地主,那么他们便是士农工商四级之中的农,如果家里供养出几个读书人,即便只是中了举人,也可以成为四级之中的士,而弃农经商,就是“自甘下流”,成了四级之中的最底层。

而且弃农经商也是有风险的,一个不好,家里的千亩田产都要赔进去,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守着家底过活。

但是很显然,马家的“转型”非常成功,从商十几年,已经成了江都巨贾,资产膨胀了不知道多少倍。

因为粮食生意做的很不错,近几年马家又开始做起了一些木材,药材生意,本钱雄厚,做什么生意都不会太惨,因此马家的木材药材生意做得也还算不错,江都府里不少药材铺,就是马家的产业。

这样级别的一个富商,如果放到另一个世界,地位将会非常超然,但是在这个时代,社会地位并不是特别高,以至于马俊这个富二代,平日里还要跟在范东成身后厮混。

不过马家的财富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,毕竟殴杀陈清的四个人当中,被用来顶罪那个人是钱通而不是马俊,这就说明马家的势力并不弱。

沈章离开江都之后,沈毅又在家里休养了两三天,因为没有老爹管着,他就不再去喝那个难得到极点的汤药。

这会儿他已经在家里休养了十天左右,背后以及屁股上的伤大部分已经结痂脱落,只剩下一小部分,已经不影响自由行动,坐着躺着都没有什么问题了。

身子大好了之后,沈毅并没有急着去书院读书,而是在江都城里各大酒楼,茶馆转悠了两三天,与江都城里的百姓们聊聊天,说说话。

他本就是江都人,说的也是江都话,再加上换了个性子,十分健谈,只几天时间就在外面认识了不少人,对于江都这座城市,也有了一些新的了解。

毕竟另外一个沈毅,算是半个书呆子,虽然在江都长大,但是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转悠,平日里除了读书就是读书,很少出去了解江都。

此时是洪德五年的三月,春风吹拂,天气已经暖和了起来。

江都城沈家大院里,伤势将愈的沈七郎半蹲在地上,手里拿了一根树枝,在地上比划,一边比划一边念念有词。

“一石米四钱到五钱银…”

“一两银官价是一千钱,但是民间流通只能兑六百到八百钱…”

“按折中七百钱来算。”

沈毅最终用树枝在地上写下了一个数字。

一点五。

也就是说,江都的米价,在一文半一斤到两文钱一斤左右浮动。

“世道还不错啊。”

沈七郎小声嘀咕了一句。

米价,或者说粮食价格,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状态,如果粮价稳定而且偏低,就说明这个时代的基本盘还是稳定的,轻易不会出现大规模饿死人的情况。

但是这个时代也没有物价衙门,哪天遭了灾,粮价就会坐地涨价,涨到绝大多数人都吃不起的地步。

先前的沈毅,基本上不会注意粮价这种东西,他先前在兄嫂家吃饭,后来去了书院,在书院吃饭,几乎从来没有亲自去买过米,即便去买过,也不怎么放在心上。

而对现在的沈毅来说,米价是他必须要知道的事情,因为他准备找个机会,把马家……弄破产。

这是个并不容易达到的目标,但是对于沈毅来说,也并不算特别难,毕竟他上辈子其实是个搞零售的商人,对于商事多少有些心得,再加上远超这个时代的商业理念,他可以做到一些旁人寻不到的事情。

当然了,即便如此,以他现在的家底,也不可能莫名其妙就让马家破产。

他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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