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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饲身从贼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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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);  翌日清晨。

北市一如既往的车水马龙、人流如织。

昨日风传全县的歹人饲妖事件,似乎并未能影响到这些赶早市的勤劳百姓。

也是,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。

大人物眼中的大事,也与平头老百姓也没多大的干系。

黔首们关心的,只有自己的一日三餐……

牲畜往来的宽阔长街上,谁都没有注意到,一条体大如牛犊,双目直冒绿光的大犬,溜进了北市。

直到大犬扑到一名无辜的行人,一口咬断行人的行人的喉咙,才引发了一阵惊恐的哄闹声。

霎时间,人群四下奔逃,不知撞到了多少老弱妇孺。

爹娘不见了幼子。

儿女不见了老父。

良人不见了家妻。

亦有那不信邪的屠夫、猎户之辈,手持尖刀、柴刀上前,欲宰了这食人的畜牲。

然而大犬却浑不似寻常野兽,犬爪的铜锤、爪钩如利刃!

随意一挥,便能将人击飞数丈之远、倒地不起。

随意一爪,便能像切豆腐一样,将人的手臂、头颅切下。

浓烈的血腥气,弥漫在清晨的朝雾之中。

将这个祥和、热闹的清晨,蒙上了一层五月的灿烂阳光亦驱散不去的血色。

更骇人听闻的是。

这般百载难于的妖兽入城大开杀戒的恶性事件,竟还不是独立事件!

……

“您说啥?”

端着比脸还大的一大碗鸡蛋面坐在厅堂前的台阶上嗦面的陈胜,听完陈虎的话音,只觉得自己的听觉是不是出问题了:“您再说一遍?”

陈虎的面上至今仍有掩饰不住的惊骇之色:“四城皆有妖兽食人,尤以四市为重!”

“四城皆有?”

陈胜猛的拧起眉头:“那岂不是至少有四头妖兽?郡衙呢?郡兵呢?各市亭呢?”

陈虎:“除南市之猫妖避之不及,死于郡兵围剿,其余妖兽,尽皆逃离!”

“饭桶!”

陈胜气得举起手里的面碗,可临摔之时又舍不得,只得狂飚垃圾话发泄心头的愤怒:“一群饭桶,养条狗都好过养这些傻逼官僚,垃圾、废物、蛀虫,要你们何用……”

陈虎:???

陈胜骂了好一会儿,才勉强按下心头愤怒,认真复盘这件事情的始末。

再一次在将整件事情的起末完完整整的复盘了一遍过后,他忽然发现,这伙人对待突发意外的反应,自始至终都特别激进。

第一次,赵四派去收清洁费的手下砸了他们的售卖黄符的摊点之后,当晚就派人伏杀赵四!

第二次,在伏杀赵四事败之后,北市亭派遣亭役前去缉人,这伙人竟悍然集结人手欲杀出陈县!

第三次,也就是这一次,在拿人饲妖之事败露,郡衙发布海捕文书的第二日,竟直接纵妖食人!

这都已经不能称作睚眦必报了!

而是只能称之为:没脑子!

不过这也说明了,这伙人所谋之事,很大、很急!

以及,这伙人压根就没将陈郡郡衙放在眼里!

但凡这些人的脑子里有一丁点“徐徐图之”的念头,行事都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!

陈胜隐隐的觉得,自己怕是……踢到钢板了!

“妈的!”

他郁闷的一歪嘴儿吐出一口唾沫,起身道:“二伯,您立刻走一趟猛虎堂,告诉十三叔,昨夜商议之事暂且作罢,令他们维持原状,近期切不可轻举妄动!”

此刻,他只庆幸赵四与陈家的关系,还没暴露。

所日之事,他们虽然坏了这伙贼道的大事,还杀了他们一人。

但总体来说,行商陈家昨日的所有举动都属于正常反应,并没有针对谁的意思。

我行商陈家走失了儿郎,总不可能不找把?

我行商陈家的儿郎被人杀了,现场还有凶徒拿人饲妖的痕迹,总不能不报官吧?

你们派人袭杀我,我不可能不自卫,抻着脖子让你们砍吧?

这个逻辑说起来或许有点绕口。

但事实上就是,陈胜已经知道了,拿人饲妖之事的背后,就是那群头戴土黄色头巾的贼道。

而那伙贼道眼下还并不知道,陈胜已经知道了此事背后是他们。

更不知道,先前他们派进陈县的人手,也陈胜设局整死的。

至于和行商陈家结了仇、死了人……

他们连陈郡郡衙都不在乎,怎么可能会在乎和行商陈家结仇?

死人?干这种买卖,死几个人算什么?

说得难听点,和我们有仇的多了去了,你陈县行商陈家算老几?

这个信息差,对于陈胜应对眼下的局面,并没有什么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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